一、户口
要求: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。以下五类人员中没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也可报考: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“特岗医生”、大学生村官;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;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、往届毕业生;四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;五是配偶或父母在宁夏工作(父母、配偶户口于2012年4月30日之前已落户在宁夏)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、往届毕业生;六是招聘岗位一栏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。
审核资料:户口簿;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、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等有关证明;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,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、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;硕士学历、学位证书;父母、配偶户口及关系有关证明、结婚证书。
二、年龄
要求:年龄在30周岁(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以下、或35周岁(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以下,具体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。
审核资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三、学历、学位、职业资格
要求:详见职位相应要求
审核资料:毕业证、学位证;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。大学生“西部计划”志愿者须提供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》(自治区项目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的证明)和服务地县(市、区)团委出具的考核材料;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单位证明和服务地县(市、区)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。